《减排“十二五”规划》
我国提出“十二五"减排3项主要任务
近期,发布了《减排“十二五"规划》,提出了3项主要任务,对我国污染减排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要求。
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《规划》与《“十二五"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》相衔接,提出了在可行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能够实现的减排目标。总体目标是:到2015年,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.6万吨、2086.4万吨,比2010年的2551.7万吨、2267.8万吨各减少8%,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、654万吨;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、2046.2万吨,比2010年的264.4万吨、2273.6万吨各减少10%,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、794万吨。
《规划》对“十二五"期间减排工作提出了3项主要任务。
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。把能源消费总量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能评和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,对电力、钢铁、造纸、印染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,对新建、扩建项目实施排污量等量或减量置换;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,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、炼铁产能4800万吨、炼钢产能4800万吨、水泥产能3.7亿吨、焦炭产能4200万吨、造纸产能1500万吨等。
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。进一步扩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覆盖面,标准和控制要求。加强农业源污染防治和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。大力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(PM2.5)治理。
三是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。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,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,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,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。加强氨氮、氮氧化物统计监测,增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机动车污染监控能力。推进减排监管机构标准化和执法能力建设,加强省、市、县减排监测取证设备、污染物排放测试分析仪器配备。
中国明确“十二五"减排五大重点工程
近期发布《减排“十二五"规划》,对有关领域、行业的能减排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,侧重于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措施的细化和目标的量化,确定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5个方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。
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,《规划》对减排任务较重的重点工业行业、城镇居民生活污染、农业污染源等,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。要求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削减16%、氮氧化物削减29%,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削减27%,水泥、造纸、纺织印染行业污染物削减10%以上;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按8%和10%的总体削减水平确定行业减排任务;城市污水处理率增高8个百分点,到2015年达到85%,城镇生活污染得到进一步治理:
《规划》确定了5个方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: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、现有设施升级改造、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,增强脱氮除磷能力;以制浆造纸、印染、食品加工、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,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;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;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;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加快淘汰老旧车辆,推行机动车标志管理。
《规划》提出了在可行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能够实现的减排目标。总体目标是:到2015年,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.6万吨、2086.4万吨,比2010年的2551.7万吨、2267.8万吨各减少8%,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、654万吨;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、2046.2万吨,比2010年的264.4万吨、2273.6万吨各减少10%,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、794万吨。
《规划》还对“十二五"期间减排工作提出了3项主要任务:
—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,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、炼铁产能4800万吨、炼钢产能4800万吨、水泥产能3.7亿吨、焦炭产能4200万吨、造纸产能1500万吨等。
—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。进一步扩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、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覆盖面,增强标准和控制要求。加强农业源污染防治和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。大力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(PM2.5)治理。
——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。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,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,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,建立减排监测数据库并实现数据共享。
转载自中国电力新闻网